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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农女王爷我们不熟

偏方方作者 著

女频言情连载

俞婉穿越了,穿越之前,她可是帝国第一神医,虽说是兽医,可那也是医!穿越之后,她成了家徒四壁,吃不饱,穿不暖的小农女。娘亲弱不禁风,是个人尽可欺的怂包,弟弟嗷嗷待哺,饿得面黄肌瘦,俞婉刚穿越过来,就被渣男退婚,让人看尽笑话。她一路虐渣踩脸,发家致富,带领娘亲和弟弟走上人生巅峰。小日子过得万分惬意时,燕九朝找上门来了,她是喜欢美男没错,可这权倾天下的王爷,她怕是招架不住啊!

主角:俞婉,燕九朝   更新:2022-07-16 0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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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俞婉,燕九朝的女频言情小说《神医农女王爷我们不熟》,由网络作家“偏方方作者”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俞婉穿越了,穿越之前,她可是帝国第一神医,虽说是兽医,可那也是医!穿越之后,她成了家徒四壁,吃不饱,穿不暖的小农女。娘亲弱不禁风,是个人尽可欺的怂包,弟弟嗷嗷待哺,饿得面黄肌瘦,俞婉刚穿越过来,就被渣男退婚,让人看尽笑话。她一路虐渣踩脸,发家致富,带领娘亲和弟弟走上人生巅峰。小日子过得万分惬意时,燕九朝找上门来了,她是喜欢美男没错,可这权倾天下的王爷,她怕是招架不住啊!

《神医农女王爷我们不熟》精彩片段

阴霾数日的天总算放了晴,家里存粮不多了,阿婉背上竹篓去地里挖萝卜。

“阿婉!你咋还在这儿呢?你相公来了!”

一个婶子端着簸箕走过来说。

蹲在地里的阿婉小脸红了红:“婶子莫要乱说,谁、谁是我相公?”

婶子打趣地笑道:“马上就要成亲了,不是你相公,难道是我相公啊?”

田埂的另一边,摘油菜的农妇们笑作一团。

阿婉的脸红透了,虽嘴上不承认,可她知道,她确实是有个未婚夫的。

未婚夫姓赵,叫赵恒,是他们村唯一的秀才。

赵恒并不是本地人,而是刚开始打仗那年逃窜到他们村儿的,之后便在村子住下了。

赵恒的爹在战乱中死掉了,只留下他与寡母以及一个与阿婉同岁的妹妹。

这些年多亏阿婉家的救助,一家三口才惶惶度日。

阿婉家的日子也不大好过,尤其阿婉爹被抓去充军后,这一房没了顶梁柱,日子越发拮据起来。

可再拮据,阿婉都舍不得赵恒受委屈。

阿婉把摘好的水萝卜放进小背篓,心情大好地往家中奔去。

路过一个小鱼塘时,她蹲下来,将手上的泥污洗净。

她的手冻伤了,伤口进了水,疼得她直抽凉气!

随后,她解开发带,用手抹了水将头发梳得光亮,编了个漂亮的四股小辫在耳旁,又从怀里小心翼翼地取出过年才舍得佩戴的红头绳,一点一点绑上。

做完这些,她又用冻得几乎失去知觉的手捧起一捧冷冰冰、带着鱼腥气的水洗了一把脸。

“冷死我了!”阿婉被冰得嗷嗷直叫。

却说赵恒在阿婉家外徘徊了许久,迟迟不见阿婉,决定改日再来。哪知他路过鱼塘时,凑巧看见了蹲在岸边洗脸的阿婉。

赵恒蹙了蹙眉,这儿的水能洗脸吗?鱼腥气这么重。

阿婉也看见了赵恒,手忙脚乱地站了起来。

才半月不见,赵恒又长高了。

赵恒虽比阿婉大三岁,却不知刚来村子那会儿,比阿婉还瘦小呢。

“阿恒!”阿婉笑容满面地走了过去。

少女穿着臃肿不堪的棉袄,膝盖与手肘都打了补丁,一副寒酸得有些窘迫的样子。但这张脸生得极好,十里八乡都挑不出比她模样更俊的姑娘了。

曾几何时,赵恒也认为阿婉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只是自打见过那些城里的千金小姐后,他再看阿婉就只剩一身寒酸的乡土气了。

阿婉看见了赵恒的手,那是一双读书人的手,手指修长,干净细腻。

阿婉不着痕迹地将自己那双长了冻疮的小肿手缩进袖子,含笑问他说:“你怎么来了?今天是月中,还不到交束脩的日子……是手头的银子花完了吗?我去给你拿。”

其实没多少了,只剩最后几个银裸子了,年货还没着落,可赵恒念书重要,她想,阿娘不会怪她的。

“阿婉。”赵恒叫住了她。

阿婉转过身来,被冻得通红的小脸上扬起一抹甜甜的笑:“嗯?”

“你不用再给我银子了。”赵恒说。

“为什么?你不念书了吗?”阿婉惊讶地问。

赵恒顿了顿:“不是……”

阿婉以为他在担心日后的束脩银子,忙拍着胸脯道:“你放心,我有银子的!我……我能挣!开春了我就去摘野菜!我还能砍柴!能种地……”

“阿婉你银子哪里来的?”赵恒打断她的话。

阿婉一愣。

赵恒面色沉沉地说道:“你不用瞒我了,我已经都知道了,你的银子来得不干净……前年你其实不是去了你表姑婆家,你……你是进窑子了!”

一道晴天霹雳袭上阿婉的头顶!

阿婉身子一晃,背篓掉在了地上,红扑扑的水萝卜滚了一地。

阿婉面色发白地看着赵恒:“谁?谁和你说的?”

赵恒拽紧了拳头道:“你别管谁和我说的,你只说是不是!你是不是进窑子了?”

阿婉的眼圈一点点变红了,她抓住赵恒的胳膊:“阿恒……”

赵恒猝不及防地看见了这双布满冻疮的肿手,吓得一把抽回胳膊!

阿婉感受到了他的嫌弃,不敢再拿手碰他,只是越发哽咽地说:“我……我没进窑子!阿恒你相信我,我的钱是干净的!是我用玉佩换的!”

赵恒冷冷地看向她:“你哪儿来的玉佩?”

“我捡的!”阿婉说。

赵恒讥讽道:“随随便便捡一块玉佩就能换那么多银子吗?”

他也曾天真地认为他那些昂贵的束脩银子都是阿婉种地种来的、砍柴砍来的,可谁料啊……她竟是拿自己的身子换的!

她还要不要脸了?要不要了?!

她都已经和他定亲了,还去和别的男人干见不得人的勾当!

她怎么这么脏?!

“阿恒你相信我,我没进窑子,我可以发誓!”阿婉哭得心都要碎了,她是真没进窑子,真的没有啊……

二人青梅竹马长大,很长一段时间,赵恒与妹妹都吃在阿婉家、住在阿婉家,他还记得全村闹灾荒的日子,是阿婉省下自己的口粮,一口一口喂给他的。

不是阿婉,他或许早就活活饿死了。

他对阿婉,终究是有一丝感情的。

“你放心,念在你我相识一场的情分上,你的事我不会宣扬出去,只是我也不能再娶你了。”他施舍地说。

赵恒想,他已经仁至义尽了。毕竟对一个女人而言,没有比名节更重要的事。他都愿意保住她的名节了,她该知足了。

赵恒义正辞严地说道:“我是秀才,夫子说过以我的才学,他日必能入仕,我不能娶一个不干不净的女人……亲事我会上门退掉,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说罢,赵恒不敢去看阿婉伤心欲绝的脸,逃一般地离开了。

可他没跑几步,身后的鱼塘便传来噗通一声巨响。

“阿婉——”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又到了动物交配的季节……”

俞婉又被这魔性的铃声吵醒了,不用想也知道是她那催婚催得无孔不入的大姨妈干的。

俞婉父母早亡,是在大姨家长大的,大姨是动物园园长,身高一米八,嗓门儿奇大。

俞婉一滑开接听键便将手机拿到了一米远。

“怎么搞的?!这都几点了?!人家保育员儿都等你俩小时了!你还想不想结婚了?想不想了?!你打算一辈子赖我这儿是不是啊?我警告你,你早就满十八了,我对你的抚养义务已经终止了!今年你再不给我嫁出去,我就把你……”

俞婉的耳膜都发麻了,后面说的啥不用听也猜到了,一个月例行一次的最后通牒,她大姨妈虚声恫喝了三年也没真正兑现。

不过……保育员儿?

养熊猫仔仔的生物学博士?

这个得见。

没准能偷只牢底坐穿兽。

俞婉收拾一番下了楼,哪知刚一拉开车门,一个花盆从天而降……

……

俞婉是在一阵冷冰冰的寒意中苏醒的,醒来就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破旧的土炕上,身下是散发着霉味的褥子,身上是一床霉味更重的被子。

凛冽的寒风自墙壁的缝隙争相挤入,让本就寒冷的屋子又多了几分严冬的残酷。

她的脑子乱糟糟的,有奇怪的画面与声音闪过脑海,只是全都太模糊了,她分不清是真实的,还是自己摔坏了脑子凭空臆测的。

屋子里有忽明忽暗的火光。

俞婉顺着火光望去,就见正对着窗台的墙壁前,一个十分瘦小的小男娃蹲在地上,穿着破破烂烂的古装。

他面前的火盆里架着一截半干不干的木头,因为烧不透,小男娃正努力地往里添枯草与树叶。

虽也烧得艰难,可到底是烧起来了。

见状,小男娃起身去桌子上拎来一个盛满水的旧铁壶放在铁盆的盆沿上。

俞婉就有些懵。

“哎。”俞婉叫了小男娃一声。

小男娃回头,眼睛一亮说:“阿姐你醒了?”

他放下火钳朝俞婉跑了过来。

这小男娃唤她阿姐,如此看来,脑子里那段记忆不是她胡思乱想的,她是真的变成另外一个人了——

“阿姐,你难不难受?”

俞婉违心地摇摇头:“不难受,阿娘呢?”

“阿娘晕倒了。”小男娃说。

“怎么晕倒的?”俞婉问,虽脑子里的记忆告诉她,阿娘的身子骨一直就不大硬朗,却还没严重到会晕厥的地步。

小男娃低下头,难过地说道:“他们说你死了,阿娘就哭,一直哭一直哭,然后就晕倒了。”

原来是伤心过度……

俞婉看着阿弟,感受到了他心底浓浓的担忧与害怕,也真是难为他了,最亲近的人,一个死了,一个晕了,真不知他是怎么挺过来的。

俞婉探出手,摸了摸他那颗脏兮兮的小脑袋:“你看我没死,是不是?”

小男娃抬起头,眼底光彩重聚:“嗯!”

俞婉瞅了瞅墙边那个几乎不能称之为炊具的火盆与铁壶,问道:“能给我倒杯水吗?我看你烧水了。”

“能!”小男娃兴冲冲地去了,能有用武之地让他感觉很开心,当然他还太小,不懂水要烧开了才能喝,他见水冒热气了,便觉着是烧好了。

他把半温的水倒在了一个缺口的大瓷碗中,小心翼翼地给俞婉捧了过来。

这水只烧了半开,若是前世,她那做园长的大姨妈只怕要把她唠叨得耳朵都长出茧子来。

“喝生水啊?你不怕寄生虫啊?你们这些年轻人,就是不把自己身体当回事!”

俞婉没大姨这般讲究,生水她是喝过的,只是如今一回想,她有些分不清自己当时的举动是真不讲究,还是太叛逆,故意不去讲究。

大姨这人很好,就是有时龟毛得让她受不了……

俞婉苦笑了一声,穿来这种地方,想被大姨龟毛一次都没机会了。

忽然,手边传来一阵凉意。

敢情是小男娃见她迟迟不喝,以为是水太烫,忙用小嘴给她吹了起来。

俞婉把碗里的水喝光了。

喝完之后,感觉整个人都精神了许多,她对小男娃道:“对了,我睡了几天?”

“三天。”

这么说,他们的阿娘可能也昏迷三日了?

俞婉看着面黄肌瘦的小男娃,试探地问道:“你这几天都吃过东西了吗?”

“吃了!阿奶屋里吃的!”小男娃说。

“吃饱了吗?”俞婉问。

小男娃不说话了。

嘴唇都裂开了,一片虚弱的苍白,想来是没吃饱喝足的。

俞婉掀开被子,披上打了补丁的棉袄,对饥肠辘辘的弟弟道:“走,先去看看阿娘,然后给你做吃的。”


这家人居住的地方不大,统共也才两间厢房,分别在堂屋两侧,闭着眼都不会走错。

俞婉一边走,一边整理着脑子里的记忆。

说来也巧,这家人竟然也姓俞,原主叫阿婉,与她同名。

原主家的人口十分简单:一个被抓去充军的爹,一个缠绵病榻的娘,一个面黄肌瘦的小弟,外加一个换了芯子的她。

印象中,这家人对她都不错,并没有因她是个女儿身便厚此薄彼,就连幼小的弟弟都十分懂得谦让她。

她的吃穿用度一贯是家里最好的,这在重男轻女的村子里几乎是一件不大可能的事。

当然原主本身也还算争气,爹不在了,娘又无法下地劳作,她小小年纪便扛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比起前世只知道做大米虫的俞婉,可谓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以上,便是俞婉从原主那儿继承的全部记忆。

或者可以说,是原主临死前最想保留的一段珍贵回忆。

“阿姐,你当心。”扶着俞婉的小铁蛋走到门口时,脆生生地提醒了一句,这也恰如其分地打断了俞婉的思绪。

俞婉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这是她弟弟,屋里的女人是她娘亲。

从今往后,他们是她愿意用生命去保护的亲人。

她初来乍到,会有这样的想法多半是出自原主的遗志。或许正是因为这种强烈的遗志,才能在死后召唤了一个异世的灵魂,替原主走完接下来的人生。

屋子里没烧火盆,也没掌灯,黑漆漆的,一股冷风嗖嗖地刮过来,竟是半点不比外边暖和。

俞婉摸黑走到床边。

适应了屋子里的光线后,俞婉依稀能看见女人的容貌了。

那是一张苍白得毫无血色的脸,瘦得两颊都有些凹陷,颧骨因此而凸显了出来。可即便是这样,她的五官依旧丝毫不差,尤其眉毛与鼻子格外漂亮。

原主的娘并无大碍,是伤心过度导致的昏迷,加上数日未进食,才变得奄奄一息了。

看过姜氏,俞婉将自己屋内的火盆端了过来,棉被也抱了过来,给姜氏盖上。

做完这些,俞婉提着油灯去了厨房。

说是厨房,其实只是一个在后院儿用草棚搭建的小灶屋。灶屋正中央,一口生了锈的大铁锅架在粗糙开裂的灶台上,灶口正对着的地方是一捆已经被用掉大半的干柴。

连柴都这么少了……俞婉的心里涌上一股不祥的预感。

果不其然,俞婉很快就发现米缸也已见了底。

俞婉又在碗柜里翻找了一阵,除了小半碗辣酱,一无所获,还是小铁蛋抱着一个篓子走进来:“阿姐,萝卜!”

篓子里有几个不大新鲜的水萝卜,还有一个不知怎么混进去的大红薯。

这些在前世她看都不会看一眼的东西,眼下却完全没办法去挑剔。

俞婉将水萝卜与红薯洗净去皮,红薯切成块,与少得可怜的米粒熬了一锅红薯粥,水萝卜则是切丁与辣椒酱凉拌。

俞婉头一回用大锅灶,火候拿捏不大到位,红薯粥有些糊了。

小铁蛋站在灶屋的门口,不时把小脑袋探进来,巴巴儿地朝里头张望。

大锅里飘出一股热腾腾的红薯香气,混着淡淡的米香与锅巴糊香,直把小家伙闻得口水横流。

“阿姐,我饿。”小铁蛋吸了吸口水,说。

“好了。”俞婉说。

粥不多,恰能分作三碗。

俞婉将红薯最多的那碗给了小铁蛋,米粥最浓稠的一碗给了姜氏。

姜氏仍昏睡着,无法自主进食。

俞婉试图将她唤醒。

姜氏眼皮子倒是睁开了一下下,却仍意识模糊。

俞婉给浑浑噩噩的姜氏喂了点粥,等她拿着空碗回到饭桌上时,小铁蛋已经把碗里的红薯粥吃完了,勺子也放下了。

随后俞婉眼尖地发现自己清汤寡水的粥碗中不知何时多了几块大大的红薯。

小铁蛋乖乖地坐在那里,眨巴着眸子望向她,仿佛在说,吃呀,阿姐!

俞婉的心头就是一软。

她清楚地意识到这不是来自原主的感觉,是她自己的。

“阿姐。”小铁蛋见俞婉不动,咽下口水,把粥碗往前推了推,“快吃吧,不烫了。”

俞婉知道他没有吃饱,却并没拒绝他的好意,端起碗来,将没多少热气的粥一滴不剩地吃完了。

屋外寒风凛冽,刮得窗棂子呜呜作响,姜氏与小铁蛋都睡熟了。

俞婉躺在床铺的最内侧。

她认床。

本以为这一夜多少有些睡不着,哪知梦都没做一个,一觉醒来天边已有了一抹鱼肚白。

小铁蛋睡得香甜,脸颊红扑扑的,也不知是多久没睡过这么暖和的觉了。

姜氏仍昏睡着,但气息比昨夜平稳了些。

俞婉没吵醒二人,轻手轻脚地下了床,把自己收拾整齐,喝了口凉水充饥。随后去厨房拿了菜刀与背篓,一路踩着寒霜,朝记忆里的一亩三分地走了过去。

这是原主耕种的一块菜地,种了些蒜苗、水萝卜与白菜。

白菜收得差不多了,只零星几棵稀稀拉拉地长着,还被不知谁家的鸡给啄了;水萝卜倒是还有些,俞婉就地拔了个,顾不上洗不洗的,用菜刀削了皮,一口一口地吃了起来。

家中已无米粮,光吃萝卜必定是不够的。

就在俞婉捉摸着怎么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时,余光眼尖儿地瞥到了萝卜地里的一个鸡爪印。

地里的白菜让鸡给啄了,会在地里看到爪印本不足为奇,可让俞婉在意的是爪印旁竟然晃动着一根宝蓝色的鸡毛。

家鸡可没这么漂亮的羽毛。

这是一只野鸡!

野鸡竟然来了她家的菜地……

这个发现让俞婉的心头为之一振。

人穷了连鸡都欺负到她头上,可巧她正愁没吃的,对方送上门,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野鸡是群居动物,有相对稳定的活动范围,轻易不会走下山来。无奈入冬了,野鸡觅食艰难,又好巧不巧,阿婉这块地是全村最偏僻、最靠近山脚的地,这才有野鸡闯了进来。

野鸡没心没肺地啄着菜叶子,浑然不觉鸡生危矣。

俞婉轻手轻脚地走过去,探出手,一把将它抓进了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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